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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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翻了个身仰躺,黑漆漆的眼盯着天花板,兰琛家里的天花板不像他自己家里那样,投射着万千星辰的影子,格外的空荡死寂,没有生命力。 没有浪漫,没有故事,没有…… 但就这样看着,鞠千尚却感到无比的放松,他越来越搞不懂自己的心:“你,想要什么?” 很小的时候鞠千尚就已经明白,没有无缘无故的好处,哪怕是亲人之间。 兰琛对鞠千尚有一点点特殊,在大多数情况下那双眼眸始终追随着他,所以即使记不清脸,也可以让人联想到这个名字。 永远的注视吗,真有点吸引人啊。 想要什么,兰琛想要的并不多,他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久远到或许是几个轮回以前的,记忆也混乱到不清楚那些事有没有再次在这一世发生过。 那是他们的初遇。 兰琛生在一个很庞大的家族,他的父亲私生子很多并不缺他这一个儿子,但这样的家族需要的是一个正统的继承人。 而兰琛便是他们票选出来的继任者。那些老人们越过了他父亲,选择了一个当时只有六岁的他。 从那时开始他便接受着所谓的精英教育,每天只能休息五个小时,他对长辈们言听计从,规矩地学习着作为继承者应该学会的一切。 十五岁时他一直养着的猫被盛怒的父亲掐死,那个人色厉内茬,丝毫不掩饰恶意:“作为继承人怎么能玩物丧志。” “兰琛,你要记住你不需要感情。”他端着高脚杯,兴味满满看着跪在地上抱着猫的少年哭泣,“再让我看到你养这些小玩意,我不介意都替你处理干净。” 那是兰琛最难熬的一年,他开始变得沉默,不再像一个朝气满满的少年,也不喜欢说话,他开始变得真正像一个掌权人,冷酷,不近人情。 他冷漠地命人将不断争吵的父母逐出老宅,将所有的装饰一一更换,从此一个人独居。 有人骂他冷血,也有人赞赏他果决,他成功坐到了那个位置,被所有拥簇,高高在上不假辞色。 只有兰琛自己明白权力背后,自己一无所有。 又一年雨季,他刚刚收购了某个走入末路的品牌,临走时被人泼了一身猪血,很狼狈,他被助理带着去换了衣服。 很久不曾穿的t裇以及运动裤,简单随意,少年的碎发微微凌乱,洗净后清爽而稚嫩。 兰琛避开所有人悄无声息走进雨里,雨水浸透了他,冰冷的,沉重的,他在屋里满目目的地走,最后失温蜷缩在某个街口。 不知过了多久,头顶多了一把雨伞,透明伞噼里啪啦溅着水花,拖着大麻袋的高中生眉眼轻轻弯起,明亮得如暖阳: “小朋友,怎么没回家?” 兰琛并没有比对方小上多少,他偏过头闷闷道:“我在找我的猫。” “哎?”高中生惊讶地向四处张望,麻袋里的塑料瓶跟着霹雳夸啦乱响,“你的猫长什么样?” 兰琛陷入了回忆,他向一个陌生人认真地描述:“白色的,有一双蓝色的眼眸,软软的,很黏人。” 他顿了顿,慢慢垂眼:“它真的很漂亮,它很乖……” 一点也不吵。少年时的兰琛并不懂他的父亲为什么会容不下它。 高中生揉了揉“流浪猫”湿漉漉的脑袋,想象着那只猫的模样,也强调道:“是的,我想它真的很漂亮,也很乖。” “我会帮你找到的。” 兰琛想说它已经死了,却看到高中生从洗得发白的书包里掏出了纸和蜡笔。 “来,拿着。” 伞还有高中生攥得紧紧的大麻袋都被托付给了兰琛,他们蹲在墙下肩膀紧挨着,温度彼此交融,兰琛渐渐不再寒冷。 几分钟后,一只漂亮的大白猫跃然纸上,最上面用蜡笔歪歪扭扭地写着“寻猫启事”。 “小朋友你的联系方式什么,要写上才会有人捡到后给你打电话。” 兰琛愣了许久,给出了自己的私人电话。 “呐,这个也给你。” 高中生从大麻袋里掏出一个脏兮兮的灰猫毛绒玩具:“满巧合的,洗洗应该可以变成白的,在找回来之前,小朋友就让它陪伴你吧。” 高中生起身十分大方地脱下校服披在兰琛身上,最后那把雨伞也留给了他。 雨愈来愈大,高中生挎着书包拖着自己的大麻袋匆匆跑进雨里,渐渐消失了背影。 寻猫启事没能找回他的猫,但兰琛死去的生活里从这一天开始变得不再枯燥,他的世界如同那些彩色的画笔般慢慢有了颜色。 兰琛在黑暗里禹禹独行,在某一天等来了一束月光。 他投资了那所并不出名的学校,建教学楼,捐各种设备,他看着那个靠捡垃圾为生的少年,慢慢地长成光鲜亮丽的模样。 尽管每次见面,他都不曾认出他。 如果只是这样便好了,人心总是贪婪,兰琛从前的目的只是想改变那一次次走向死亡的结局,但随着接触,不知何时想要的东西越来越多了。 兰琛想要鞠千尚的一颗真心,哪怕为此万劫不复。 只是这些话却无法宣之于口,他的爱恨太过微不足道,太过渺小,于是兰琛断断续续讲述着他的前半生,声音喑哑,语无伦次,就连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要表达什么。 是在乞怜,还是别的什么。 混沌中他听到一声明快的应答:“好啊。” 兰琛怔住,他翻过身想问问是什么,却不经意被一根手指按住了唇,他们靠近,体温挨着体温,面对着面。 温柔缱绻的眸半垂着柔软极了,带着温和与安抚,消退了虚浮于表面的疏离与矜持,如秋水般潋滟,鞠千尚轻轻划过他的唇,心里闷闷的,兰琛竟也有那样悲惨的过去。 在那样情景下遇到的白月光啊,他想这该是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事吧,虽然只是微不足道的事,鞠千尚小时候被抛弃以后一直吃百家饭长大,过得很清贫但被养得很好,善良知礼,温和学习成绩还好,所有人都很喜欢他。 所以少年的他即使自己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也善心多得要去帮助别人,也曾做过将自己一周卖废品得来的钱分一半给同样吃不起饭的同桌的善事,但后来得知,他的同桌其实是富二代,没钱吃饭不过是和同学开的赌约,是为了取笑他。 因此,鞠千尚不太喜欢富人,不过也有好的,高中二年级时有位年轻的富豪资助了他,他只要每年提供一幅画的回报便可以学习所有想要学习的。 于是那一年开始,他学习了很多的东西,能用上的或者用不上的,他从那位身上学习了很多,开始不那么滥用善心,学会了伪装,只不过更加温和。 面具戴久了便已经摘不下来了。 鞠千尚想如果他曾经帮过的是那时的兰琛就好了,毕竟他看起来是真正凄惨的富家公子,而不是为了嘲笑他开设赌局的富二代。 落地窗前月光倾泻,洒在这张脸上,漂亮而神秘,清冷淡漠,即使赤.裸.着也并不会让人觉得孟浪,反而有他独特的气质。 兰琛和李文栋不相配极了。 但是喜欢大概是不以外貌分类的,鞠千尚想他应该能明白一点这种情绪了。 鞠千尚细细描摹这张脸的轮廓,像是要把他记在心里,他再次想起了在庄园的那个夜晚,他们骑车去了很远的地方,匆匆吃完一顿并不怎么美味的食物,然后像傻子一样散步。 绵绵远山,漆黑惨白的夜里,他的眼明亮如水晶,不加掩饰,明烈的爱。 鞠千尚想他大概长得很像对方年轻时的白月光,以致于在爱而不得的情况下,对着他情深几许。 “如果你发现他不再是你记忆里的模样,你还会爱他吗?” 兰琛:“会。” “即使他丑陋恶毒,即使他万人唾骂,从高台坠落?” “即使他丑陋恶毒,万人唾骂,从高台坠落。” 兰琛从不后悔已经做出的选择,正如他曾经力排众议架空父亲,将人赶出去。 曾经果决,现在也是,他从不惧破釜沉舟,兰琛抬眸。 鞠千尚笑了笑轻轻盖住了那双眼:“好的,我明白了,那么现在请好好休息吧,晚安,兰先生。” 真是让人好奇啊。 深夜里,鞠千尚身侧的呼吸渐渐平稳,他用只有已经能听到的声音轻叹:“兰先生,我会帮你的。” 帮你追到他。纵使那个人被他踩进泥里,也依旧是你可望不可及的白月光吗,他有点迫不及待想要看到撕破一切丑陋面具之后,兰琛脸上的神情了。 那一定很好玩。 清晨,天光明媚暖光的朝阳落下,大床上背对背靠着的两人不知道何时相拥而眠,鞠千尚愣了一秒等到渐渐清醒,才把手从对方腰间收回。 温度的消散让他还有几分不适应,鞠千尚没有过多停留,利落地掀开被子落地穿戴,一丝不苟地扣上衬衫每一颗扣子,晨光落在他身上,温暖和煦又勾勒出几分清冷淡漠的模样,看上去禁欲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