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反派*花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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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瑛曾经有一个花名。 叫做明缨。 他幼年时曾经在青楼做过龟公,见识过各种人情冷暖。若是有人问他,世间最能藏污纳垢之地在何处,他一定会毫不犹豫指着密州都城最繁华的醉红楼破口大骂。 可若是在问他,世间最好一处在哪。 赵瑛肯定三缄其口,狠狠瞪死那人,啐道:“这世道就是个垃圾。” 但其实并不是。 他在心里这样说。 世间最好的一处,同样是密州的醉红楼。 只因,他在这个垃圾道上,遇见了洛殷。 阴郁狠厉的殷北王折断了那日想要欺辱他的富绅手指,拿着刀齐根砍下,喷溅出的血撒在他脸上,看上去像是黄泉里爬上来的厉鬼。 明缨呆呆盯着那妖异可怖的侧脸,胸腔鼓动。 被贬落边疆的失意亲王,向他一个下九流妓子伸出沾满血的手:“我喜欢你刚刚用刀的那个眼神,但是下次,记得要再狠一点,最好是捅烂他的命根。” 明缨于是知道了,他要跟着的这个人,不是个简单的主。 殷北王花了三年,让明缨成为了他座下第一客卿赵瑛。 赵瑛从小学东西就快,他娘曾是醉红楼盛极一时的头牌。 只可惜,红颜故去,只留下一地残花败柳。 赵瑛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受青楼折磨多年的女子,在拼尽全力为自己赎身后,会将自己亲子再次卖进那龙潭虎穴中。 后来,他从殷北王身上学到了一个道理。 这世道就是如此,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他若不能做此间第一流,终有一日,会被人肆意操纵命运。 无人会怜他。 唯有他自己去争。 而赵瑛争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成为洛殷最得力的心腹。 与其余的人相比,赵瑛学识不够广博,计谋不够精妙,资历也不够深厚,可他胜在手段狠辣,或者说,为了赢,他什么都敢做。 他就是洛殷手底下最衷心的狗,但凡洛殷要什么,赵瑛都会不顾一切地抢过来。 哪怕最后他得到的,可能只是简单的一句“阿瑛,做得好”。 余下客卿大多觉得赵瑛手里脏。 他们不屑与之为伍。 赵瑛从不在乎这些。 当他踩着这些人的脊骨一步步走到洛殷面前后,他就已经赢了,他们连在他背后挥刀的资格都不配,因为此时的洛殷,只会将视线放在最有用的那个人身上。 赵瑛还记得,林家覆灭后,他被洛殷派去京都的那个晚上。 是个瀑雨寒夜。 在兵荒马乱的密州,这样的夜,能够冻死不少人。 他站在一室暖烟中,静静陪着洛殷拆开来自各方的密信。 “秦御书。”洛殷沉沉念出这个名字,似乎在咀嚼着什么硬物。 檐下雨声渐沥,伴随着低低轻吟,洛殷说话总能一针见血,仿佛任何伪装在他面前都是徒劳:“他竟喜欢啃人傲骨么?哼,无趣。” 天际闪过惊鸿白光,雷声姗姗来迟之际,洛殷正一手捏住赵瑛的下巴,盯着他那双眼睛说:“阿瑛你说,他会不会迷上你这双眼里的东西?” 赵瑛表情不变,单膝跪下:“主子若说会,那便会。” 洛殷掌心温热,缓缓摹揣着他的脸,却一语不发。 良久,他叹息道:“阿瑛,京都离这里,可太远了……” 赵瑛眼神微厉:“属下深信,主子来日必定能杀回京都。” 洛殷手指停顿在他耳后:“好。” 他揽着他轻轻碰了一下肩。 这过程快得连赵瑛都没有反应过来,那点残存的温度就已离去。 赵瑛寸寸走入湿冷雨幕,他一颗心仿佛拴在刀尖,好多次,他都会想起同样一个寂凉雨夜——偷偷靠近那个人,覆上两片削刻薄唇,贪慕某些不该属于他的东西。 他并不想被人发现。 这是赵瑛唯一一次,有事情想要瞒着洛殷。 或许也是个巧合,赵瑛还来不及去试探是否真的瞒住了洛殷,他就已成了明缨。 撷芳阁之于明缨,犹如醉红楼之于赵瑛。 这种藏污纳垢的地方,他简直如鱼得水,全不费功夫。他仍是予人控制的傀儡,却是棋盘上最重要一颗棋子,让他的主人不能轻易舍弃。 明缨就这样一点点进入了秦御书的视线。 一个玩物。 供人消遣的玩物。 但却是秦御书五年里唯一的玩物。 旁人有所不知,明缨却很清楚,秦御书早就心有所属,会看上他不过因为这双相似的眼。 林家衰败后的第一年里,秦御书性情大变。他暴戾难测,喜怒无常,官场不吃人面,私下不近情面,除了皇帝,没人能撬动这把刀。 明缨想,洛殷识人堪称一绝。 那日撷芳阁,户部有位大人办了一场酒会,消遣雅兴还未发,就迎来一位不速之客。 秦御书带着大理寺一帮人冷冷闯进来,不由分说就抓走了勾结户部的商贾,那位大人磨破了嘴皮子,最后也只得了他一句“你也想尝尝大理寺水牢的滋味?”。话都说到了这份上,还有谁敢拦他? 明缨当时站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静静旁观这场闹剧。 他并不觉得,依他现在这副模样,能够引起秦御书的兴趣。 可偏偏就是这副模样,秦御书在对上他的视线后,派人将他压了回去。 明缨起先并不明白,秦御书是什么心思,他再三思索自己是否露出了破绽。可直到秦御书将他拉入床笫匆匆行欢,他才懂了,这人刚才兴许是瞧上他了。 那道灼热的视线一直聚在他双目上,一旦他闭上眼睛,身下的动作便会愈发狂躁。 明缨于是时常睁着眼,几乎是用尽了力气回看他。 事后,明缨一跃成为秦御书身边的红人,身份水涨船高。 他那时抚弄着脸上挂着的红珠面帘,暗道:洛殷给他准备的东西,实在太称心意。 明缨意外发现,秦御书的心思其实很好读懂。 他只要乖乖演好对方要的人,几乎能得到一切。 若非赵瑛迫切要知道剩下藏起来的东西,明缨甚至觉得,攀附秦御书不失为一件妙事。 短短半年,他就摸清了秦御书的喜好禁忌。 他不爱俗物,只啃傲骨,做事像个疯子,但疯得也有章法,正如坊间所说,他杀人不见血,残暴不通情理,然而很少有人会想到,他杀的都是该杀之人,无人敢横行于他护在皇城底下的百姓,正如无人能对他造成威胁。 眀缨觉得,他是一个好官。 于是他更想挖出这人隐匿于冷酷刀锋下的柔色温情。 查了这么些年,秦御书总算在一个人身上露了端倪。 从西北回来的一位将军,名为陆惊野,眀缨算了算时间,这位陆将军出现的时间,正好是五年前林府衰败的时候。 这其中很难不让人联想到些什么。 自这位陆将军归京,秦御书再也没有找过他,连带着大理寺的消息也严密无缝。 眀缨不甘,沉寂一段时候后,派出朝廷暗子前去行刺,他当然知道时机不够成熟,可若再等下去,生出的变数只会更大。 不过眀缨还是太急了,打草惊蛇,蛇还扑过来咬了一口。 朝堂被皇帝重新洗牌,眀缨便把主意打到了匈奴头上。 也不知洛殷是哪里找来的小质子,容貌与秦御书有八分相像。 眀缨暗中将这小质子送进去霍乱人心,却不料,撷芳阁进来了另一位大人物。 只一眼,眀缨就明白了,自己这双眼睛,究竟是替的谁。 对方似乎知道他的事,有些慌乱,眀缨沉沉盯着陆惊野离去的背影,果然很快通过他查到了关键线索。 陆惊野,从前姓林,虽然不知他用什么方法逃过了灭门问斩,其中必定少不了秦御书的功劳。 眀缨将消息传给洛殷时,罕见发现,向来阴郁沉寂的人,竟难得表露出急色。 林家人,能让他忌惮至此么? 眀缨心想:任何人都不可能挡在主子面前。 再之后,眀缨这个身份被识破,他又成了赵瑛。 他是故意跑去自投罗网的,这样秦御书就很难顾得上那个林家人。 赵瑛当时并未想过什么后路,他抱着赌一把的心态,锒铛入狱。 所幸这次赌对了,秦御书赔了夫人又折兵,洛殷的人成功将他救出,暗度成仓回到了密州。 洛殷起兵谋反,兰芩里应外合,一切看似往赵瑛期望的方向走。 可他千算万算还是漏了林家人。 这可恨的林家人,不仅迷了秦御书,还迷了胥家那条狗。洛殷砍下这个叛徒首级后,赵瑛恨不得将之鞭尸三千。 可洛殷却笑:“阿瑛,不急,留着他还有用。” 赵瑛愣了愣,低着头没说话。 他总觉得,洛殷较之几年前,似乎变了不少。 洛殷骨子里的凶狠暴戾,完完全全看不见踪影,藏在那副胸有成竹的面容之下,有时连赵瑛自己,也分辨不出,洛殷究竟是喜是怒。 比如说,洛殷有意无意的亲近,自然到他心生惶恐。 连那一声声亲昵无间的阿瑛,都多了不少缠绵悱恻的语气。 赵瑛连夜赶回密州时,洛殷见到他的第一面,竟将他抱入怀中,重重拍着他的肩,半是欣慰半是喟叹:“辛苦了,阿瑛。” 他当时还穿着撷芳阁明缨的装束,从地牢里连夜跑马归来,身上又脏又难看。 那还是赵瑛第一次觉得,撷芳阁里的庸俗水粉,与密州殷北王,实在太格格不入。 洛殷抱了很久才放手,赵瑛跪下的动作被打断,尴尬道:“属下擅自做主,请……您责罚。” “无妨,你能回来助我,很好。” 赵瑛一震,抬眼望去,洛殷嘴角微弯,难得这样冲他笑:“先去洗漱,再换身衣服,你该休息了。” 这一刻,赵瑛终于明白,洛殷究竟哪里不同了。 他会跟他解释更多东西。 就像他斩落叛徒后,会轻描淡写告诉他理由,这是以前不会有的。 赵瑛不禁后悔,这几年,他从未再回去过密州,也无从得知,洛殷变成这样的原因。 但洛殷是主人,他是下属。 不管洛殷怎么想,凡他剑之所指,他便趋之若鹜。 于是赵瑛主动请战去幽州,亲自领教了一番秦御书的手段。 秦御书这种人,很难有软肋,他偏偏抓到了林惊野这个致命弱点,这一战,秦御书必输。 然而,他还是低估了这个疯子。 秦御书的刀架在他脖颈时,赵瑛心底升起一股诡异的情绪。他隐约感知到了这个疯子的想法,正因如此,才更觉得不可理喻,可他毕竟当了多年替身,见秦御书落到如此地步,不免唏嘘。 啃人傲骨的人,有朝一日愿也会折断自己的傲骨! 只可惜,今日他注定,得不到善终。 洛殷将那个假头颅抛给颓败的秦御书后,赵瑛却是下意识扭过了脸。 他本该是高兴的,若是今日能除了这个人,在他身后的城池,迟早会一点点落入殷北王之手。可他高兴不起来,反而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悲凉之意。 很快,这股悲凉,便被恨意所替代了。 那个该死的林家人,竟敢砍下洛殷的手! 赵瑛又悔又怒,抱着昏迷的洛殷仓皇撤离,他完全料不到,林家人竟能搬来西北的大军,在他们的谋划中,西北军若要勤王,至少也是一月后的事情,京都遥隔千里,怎会有人传信过去? 此后三月,赵瑛带着残兵败将,与重伤的洛殷在密州各处躲藏。 他一颗心放在了照料洛殷身上,几乎日日焦灼不安,手下的人被他生屠无数,引得本就不算齐心的叛军更为狂躁。叛军们逃的逃,杀的杀,零零散散留在殷北王身边的人,都被赵瑛一点点逼走。 大势所趋,没了主子的赵瑛,像是落败的犬,无处可去。 这日是个雨夜。 他点了一盏油灯,微弱的火星驱不走赵瑛一身的寒气,他端着一碗汤药,轻缓而温柔地喂入洛殷口中。许久,赵瑛抬眸看向这人,苍白的唇散着死气,犹如他们此刻境遇,再也无力回天。 赵瑛附身,吻上了洛殷逐渐失了温度的唇瓣。 他抽出一把匕首,刀柄破损,能看出常有人揣摩的痕迹,而刀尖却锋利无比。 赵瑛将刀尖扎入自己的心脏,脸上却带着点笑。 “主子,你看错我了,我狠不下心的……” 他拔出匕首,胸口血流如注,赵瑛却仿佛感受不到痛一般,将匕首放入了洛殷手心。 他握着洛殷的手说:“主子,阿瑛无能,这把刀,还是还给你吧……” 赵瑛想:他终究做不了世间第一流。 但那又怎样呢? 在死前的最后一刻,赵瑛突然不想争了。 他可以败,但是洛殷不行。 于是赵瑛喂了洛殷一碗毒药,死在他手中,总比成为那些人的踏脚石好。 他不允许,任何人踩着洛殷上位。 任何人都不能。 秦御书与林惊野带兵闯进这座荒院时,看见地便是这样一副场景。 名声响彻密州的殷北王和客卿,死在这寂寥的寒室中,一个人直直躺在床榻,另一个人伏跪在跟前,他们双手紧握着一把染血的匕首。 林惊野飞快命人带走这两具尸体,回头却见秦御书在附近的书桌处徘徊。 他穿过一地散乱书页,凑上前看:“这是什么?” 秦御书皱着眉说:“赵瑛与殷北王往来的书信。” 林惊野疑惑:“这么多?” 秦御书扔下手里的纸张,半是叹息道:“是啊,这么多,也不知道烧了。” 两人匆匆收走这些物证,锁上荒院。 在无人知晓处,一张密信夹在隐秘的缝隙中,上书:琼瑛如积玉,迢迢落吾心。 落款处,被人一遍又一遍写着阿瑛,墨水力透纸背,就好像这封送不出的信一般,只能用这样的方式宣泄出心底的无数情绪。 或许很多年后这封信才会被人发现。 又或许,永远没有人会发现。